2019年第三季度(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我院认真按照法律规定及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并开展对办案工作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现就第三季度的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1.侦查监督工作
本季度,我院受理审查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411件592人,分别同比上升24.9%、17.2%。其中批准逮捕320件432人,分别同比上升19.4%、14.6%;不批准逮捕121件207人,分别同比上升63.5%、45.8%,不捕率32.4%。
2.公诉工作
本季度,我院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558件844人,分别同比下降19.4%、8.1%。提起公诉573件830人,分别同比下降19.5%、11.2%;不起诉74件107人,分别同比下降3.9%、上升5.9%;移送机关撤回3件4人;改变管辖2件2人;退查后不再重报2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