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二季度(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我院认真按照法律规定及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并开展对办案工作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现就第二季度的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1.侦查监督工作
本季度,我院受理审查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361件575人,分别同比上升18.4%、16.4%。其中批准逮捕289件455人,分别同比上升23%、27.8%;不批准逮捕84件129人,分别同比上升3.7%、下降13.4%,不捕率22.1%。
2.公诉工作
本季度,我院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610件877人,分别同比下降27%、26.2%。提起公诉572件738人,分别同比下降7.4%、4%;不起诉44件47人,分别同比下降38.9%、53%;移送机关撤回2件2人;改变管辖3件4人;退查后不再重报0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