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季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我院认真按照法律规定及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并开展对办案工作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现就第一季度的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1.侦查监督工作
本季度,我院受理审查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349件504人,分别同比下降28.8%、上升38.1%。其中批准逮捕250件331人,分别同比上升38.1%、35.7%;不批准逮捕72件129人,分别同比下降1.4%、上升27.7%,不捕率28.0%。
2.公诉工作
本季度,我院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680件906人,分别同比上升13.9%、17.8%。提起公诉399件521人,分别同比上升2.6%、9.7%;不起诉40件55人,分别同比上升110.5%、175%;移送机关撤回1件2人;改变管辖3件3人;退查后不再重报0件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