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手机卡挣小钱,也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是电信网络犯罪涉及的罪名之一。日前,吴江区检察院统计发现,近年来帮信犯罪呈现上升趋势。
帮信犯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随着通信、金融行业近年来相继推行实名制,使得不法分子已难以再用不记名的“黑卡”来实施网络犯罪。为了防止收款账户暴露真实身份,不法分子随之迭代升级,转而采取收买“四件套”(即银行卡、手机卡、U盾和身份证复印件)等方式用于网络犯罪。涉嫌帮信犯罪的嫌疑人大多出于贪图小利的心理,根据不法购卡者要求办理并出售手机卡、银行卡,这些卡随后变成其支付结算的工具,成为网络“黑灰产”的一环,自己也有意无意成了“帮凶”。去年以来,吴江区检察院共办理帮信犯罪一审公诉案件118件,涉案人数210人,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
在近日审结的一起帮信犯罪案件中,34岁的陈某于2008年进入电信行业,先后经营过营业厅,售卖过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吉祥号码,也代办电话卡、帮助完成开卡任务等。经过多年积累,陈某逐渐掌握了大量的手机卡,拥有手机卡超过3600张。之后,陈某利用这些手机卡为网络赌博犯罪团伙和赌博玩家逃避法律监管。不法分子用一种名为“猫池”的设备,批量接收向运营公司购买的手机话费支付密码,预生成支付链接。赌博玩家点击充值和支付成功后,运营公司会向卡槽内的手机号发送带有支付卡密码口令的短信,陈某则从卡支付系统中导出密码口令,并转给其他不法分子,让其通过若干二手交易网站变现后转入赌博网站指定的银行账户,陈某从中抽取佣金非法牟利。直至案发,陈某已累计向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2087万余元,非法获利18万余元。最终,陈某被以犯帮信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如何才能有效打击和预防帮信犯罪?吴江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姚界承表示,当前,帮信犯罪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第一大罪名,而且犯罪团伙通过技术外包、购买技术服务等形式,试图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随着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帮信犯罪已成为重点打击对象,检察机关将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加强办案协作机制建设,协同推进综合整治,开展全链条打击,坚决遏制帮信犯罪多发频发态势。
除了开展“断卡”行动外,检察机关还将联合工信、银行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审查,管住源头,打断电信网络犯罪的“七寸”。此外,加大预防帮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提醒广大市民不要随意买卖手机卡和银行卡等,以防触碰法律“红线”。将帮信犯罪常见形式及不法分子的诱惑手段向社会公开,方便市民及时识别,尤其是引导、监督、帮助年轻人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防止误入歧途。
吴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戴飞表示,该院将更加重视针对性预防,继续推进以案释法工作,突出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的宣讲,切实消除其没有直接参与到犯罪中就不会触犯法律的认识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