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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和上海青浦区院、浙江嘉善县院会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实施细则(试行)》
2021-10-08 13:47:00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30日上午,我院和上海青浦区院、浙江嘉善县院召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检察机关公开听证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会签仪式。会签仪式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进行。我院钮巧福副检察长、上海青浦区院柳燕副检察长、浙江嘉善县院黄顺根副检察长等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首先,我院钮巧福副检察长介绍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接着,三方以线上云签约的方式会签了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共九条,主要内容包括实施细则的渊源,联合开展公开听证的总体原则和适用案件的范围,召开联合公开听证会的条件与地点,听证员库的建立,听证员的选任和保障,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加强相关宣传工作等内容。

  随后,三方召开了座谈会。上海青浦区院柳燕副检察长和浙江嘉善县院黄顺根副检察长对我院牵头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公开听证工作表示肯定。柳燕副检察长强调三地检察机关应当加强沟通,积极配合,形成一体化合力,打造长三角检察听证品牌。黄顺根副检察长强调三地检察机关下一步应当多举行联合公开听证,积极培育典型案例,同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我院钮巧福副检察长指出,打破行政壁垒,开展异地听证,能够让案件办理更加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更加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天,三地检察机关利用信息化手段打破空间限制,在线上实现“云握手”,未来,公开听证工作将打破越来越多的空间地域限制。钮巧福副检察长强调,应当把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作为提升公开听证工作的平台,把公开听证作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催化剂,在今后的各项检察工作,各个司法领域中,实现更高层次的一体化合作。

  编辑: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