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季度(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院认真按照法律规定及上级检察院有关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并开展对办案工作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现就第二季度的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1.侦查监督工作
本季度,我院受理审查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44件71人,分别同比下降87%和87.3%。其中批准逮捕16件25人,分别同比下降89.1%和88.5%;不批准逮捕12件17人,分别同比下降93.5%、95%,不捕率40.5%。
2.公诉工作
本季度,我院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697件917人,分别同比下降3.5%、4.4%。提起公诉386件487人,分别同比下降12.1%、19.9%;不起诉92件101人,分别同比下降40.6%、42.3%;移送机关撤回0;改变管辖3件3人;退查后不再重报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