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三季度(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我院认真按照法律规定及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工作要求,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并开展对办案工作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现就第三季度的案件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1.侦查监督工作
本季度,我院受理审查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161件266人,分别同比上升23.8%、46.2%。其中批准逮捕132件191人,分别同比上升41.9%、55.3%;不批准逮捕44件92人,分别同比下降31.2%、6.1%,不捕率32.5%。
2.公诉工作
本季度,我院受理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489件652人,分别同比下降35.3%、35.8%。提起公诉467件601人,分别同比下降5.7%、15%;不起诉133件156人,分别同比上升4.7%、1.3%;移送机关撤回5件7人;改变管辖3件5人;退查后不再重报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