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典型案例】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口罩案
2022-11-28 14:55:00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基本案情】2020年1月下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冒 “3M”注册商标的口罩,仍然通过网络销售给魏某某、杨某某等人2.3万余只假冒口罩,销售金额11万余元。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扣押1.3万余只假冒口罩,经检验机构检验,该批口罩的过滤效率不符合国家标准,系不合格产品。

  2020 年11月9日,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移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于2020年12月11日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吴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 ,于2021年2月8日以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十五天,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案例启示】

  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且经检验不合格的口罩,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根据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编辑: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