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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通告
2020-02-03 09:09:00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指示和要求,严格控制疫情的蔓延和扩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就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规定,延长春节放假时间至2020年2月2日(周日),2月3日(周一)正常上班。疫情防控期结束期限根据上级通知而定。

  一、疫情防控期间,请相关人员及时关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吴江检察在线”最新信息,优先使用12309检察服务热线、检察服务大厅电话(0512-63969012)等非接触式方式进行工作联系,表达诉求,了解案情进展,尽量减少出行。

  也可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二、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需递交委托授权手续、法律意见书、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书面材料的,可以快递形式将材料寄至吴江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并注明准确的寄件人和联系方式。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800号。邮编:215200。

  三、疫情防控期间,律师如确需阅卷的,请提前联系0512-63969012进行预约。或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检察12309”APP或“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相关人员如确需来检察院的,请自行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如有最近去过疫情严重地的,请及时告知。体温异常的,请务必先行就诊。

  四、根据国家信访局和上级检察院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如有信访诉求,可通过邮寄、登录网络和拨打12309热线电话表达。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

  五、鉴于12309检察服务中心系公共场所,中心工作人员将严格落实工作人员佩戴口罩、公共场所及时通风、定期消毒等防护措施,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六、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1日

  编辑: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