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报告
2022-05-27 14:25:00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和吴江打造“创新湖区”、建设“乐居之城”目标,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

  一、充分落实“讲政治”要求,全力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在新冠肺炎发生后第一时间成立“抗疫先锋”临时行动党支部,全院干警踊跃参与卡口志愿服务342人次2000余小时,被区委表彰为首批“战疫志愿服务优秀团队”。联合区公安等部门先后建立涉突发传染病疫情案件协作、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协作等机制,与青浦、嘉善检察机关建立示范区联合战疫协作机制,形成战“疫”合力。依法从快办理涉假口罩、防护物资诈骗、冒充班主任在“家长群”诈骗等涉疫案件14件20人,对一名谎称接触疫区人员企图逃避处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开展训诫。积极引导企业特别是医疗物资企业加快恢复生产,编发《企业战“疫”检答30问》,解答好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依法监督保障某医疗设备公司负责人在社区矫正期间外出采购防疫设备及原材料,1月,该公司在防疫物资紧缺时向政府和社会捐赠防护口罩近20万只,并持续平价供应防疫物资,为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共起诉涉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合同诈骗等侵犯企业权益犯罪93件177人。落实民营企业司法平等保护要求,强化对涉企人员羁押必要性和起诉必要性审查,探索企业限期合规从宽制度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情节轻微案件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5人。联合区政法相关单位在全国率先探索司法联动破产保障工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在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拯救困境市场主体中的积极作用,获苏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目前已参与办理破产案件4件。联合区法院、税务部门建立司法拍卖涉税协作机制,破解司法拍卖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难等问题,成功协助企业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3.2亿元,可抵扣税款1728万元。与区金融办、法院强化府院联动执行协作,通过暂时性替代执行措施,帮助3家企业转贷或续贷6300万元,助力被执行企业走出低谷。

  决战决胜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围绕“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目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中的主导责任,共起诉涉恶集团(团伙)7个,案件9件39人,目前已全部审结。向纪检监察机关、扫黑办、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9件,其中纪检监察机关已立案2件。结合最高检部署要求,深入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专项监督,发现恶势力“套路贷”犯罪线索并发出检察建议5件。在黑恶势力案件定性、打财断血协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如在办理指定管辖的汪某某等人涉恶集团案件中,该案牵涉2个恶势力组织,涉案人员40余人,我院重点围绕犯罪集团构成要件等制定讯问提纲46条,自行开展讯问13人次,制定补证方案35条,该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我院扫黑除恶办案团队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办案团队”,2名干警获评区级以上扫黑除恶先进个人。

  二、全面推进“一体化”布局,积极融入重大国家战略

  协同推进法治服务一体化建设。认真落实区委政法委打造“C位长安”品牌要求,积极融入青吴嘉政法和社会治理一体化工作,维护示范区长治久安。联合青浦、嘉善检察机关签署一体化协作机制20余项,推动出台的《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得到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并入选2020年最高检两会工作报告,目前示范区共233人次(其中吴江116人次)因生产经营等需求请假外出获批。联合发布惠企服务清单,推进惠企政策跨区域整合,在示范区先行启动区建成三地检察惠企服务站(室),实行检察远程协作“代办制”。在示范区成立一周年之际,三地检察机关联合示范区执委会举办创新工场活动,发布一体化制度《蓝皮书》,其中3个案例被示范区被推广。

  协同推进生态治理一体化建设。加强示范区生态环境协同监管,在协作框架基础上深入推进太浦河流域检察协同保护等重点工作,会签的太浦河流域生态资源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白皮书(2020)》。在全国率先探索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在水环境公益诉讼保护中的应用,获最高检基本科研课题立项。与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建立京杭大运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利用遥感技术发现大运河存在垃圾堆放、侵占岸线资源等问题并督促整改,案例入选最高检《遥感空间信息技术应用案例选编》。针对三地禁渔政策不统一、非法捕捞频发现象,联合渔业主管部门出台环淀山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通过检察建议成功推动三地农业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统一禁渔期与禁渔区,并会同三地农委开展太浦河流域增殖放流活动,在全国放鱼日放流鱼苗18万余尾。

  协同推进司法办案一体化建设。针对三地涉危险驾驶、涉企、涉药、涉环境污染等司法标准差异积极研讨,探索推动法律政策和适用标准趋同,减少“同案不同罚”现象。建立三地涉检信访交流协作机制,落实涉检矛盾联防联调、联合开展排查稳控,提升信访维稳工作能力和水平。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异地救助、社矫监督等活动,搭建示范区未成年人检察普法频道,共建法治精品课程,共享法治教育基地。构建青吴嘉检察“毗邻党建”平台,开展人才联训、文化互鉴、联合志愿服务等,持续选派干警赴上海服务保障进博会,共交流各类人才75批1100余人次。

  三、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建设

  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求极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790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551人,不批准逮捕27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24件3145人,提起公诉1916件2564人,不起诉536人。围绕上级关于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等重大部署加大打击力度,依法起诉该类案件42件77人。配合监委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下半年较好地克服了疫情带来的案件“井喷”矛盾,全院干警加班加点狠抓结案率,确保案件在检察环节不停不等不拖。严把案件质量关,结合落实最高检“案-件比”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通过繁简分流等方式,严格控制检察环节退回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等造成一“案”多“件”的情况。我院“案-件比”为1:1.06,速裁程序适用率65.8%,居全市前列。进一步强化监督立案、追捕追诉、纠正违法、刑事抗诉等工作,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7件,监督财产刑执行557件。

  主动融入区域社会综合治理。结合办案,先后针对境外服务器监管漏洞、太湖禁捕后渔民转产安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问题深入分析,上报情况反映、发放检察建议7份,帮助封堵社会治理漏洞。在汾湖设立精准普法检察驿站,涵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企业犯罪、职务犯罪等普法模块,通过打造法治影院、法治客厅等场所,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示范区精准普法。深入机关、校园、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犯罪宣讲20余场,切实降低违法犯罪发生率。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建立完善工作指引机制,作为最高检试点单位,高标准建成全省首个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室,实现认罪认罚具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依法、规范、自愿、真实,我院认罪认罚适用率93.1%,居全市前列。

  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新格局。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新格局。加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打击力度,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慎捕慎诉,未成年人不捕率、不起诉率;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提起公诉24件40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设立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站,为21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89次,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依托我院微信公众号自主研发“未检E站”,通过e起学、e举报、e救助、e帮教四大模块,畅通网络领域青少年维权途径,被江苏团省委、省检察院等六部门确定为网络领域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并在中期评估中获一等次。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组织女童保护讲师开展儿童防性侵课程161次,覆盖学生11000余人。通过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专项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娱乐场所提供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违规现象,不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四、牢固树立“人民性”意识,更大力度维护民生民利

  变革办案理念践行司法为民。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抓手,在全省率先编纂出台《检察机关信访类案标准化办理工作指引》,自主研发检察机关信访案件办理智能化辅助系统,实现同类型信访案件办理的标准化、可视化,进一步提升了控申办案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225件。办理控告案件4件,刑事申诉案件11件。做好对“因案致贫”被害人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共救助被害人83人,系全市最多,发放救助金50万元。通过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公开听证等方式,深化检务公开。试点建成全国首家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室,全年开展公开听证38件次,网络直播公开听证案件数量约占全国试点单位的1/10。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维护法治秩序。重点围绕打击虚假诉讼、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保障社会弱势群众权益等领域持续发力。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82件,审查后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6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法院采纳23件(含上年度积存2件)。聚焦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高发领域,监督虚假诉讼案件21件,涉案金额8300余万元。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帮助讨回薪资156万余元。在环保、安监等领域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4件,助推依法行政。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共化解争议2件,切实解决群众实际诉求。

  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守护美好生活。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公共安全、文物保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加强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全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5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追回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金、生态损害赔偿金25.18万元。依托“检察进网格”工作机制,先后开展高空坠物、违规出售野生保护动物等问题调查,向相关部门发放检察建议。针对服刑人员养老金、低保金等社保基金不当发放造成国家资产流失现象,联合区公安、法院、司法、社保四部门建立规范服刑人员参保和基本养老金协作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对98名服刑人员暂停社保缴费、养老待遇发放。

  五、严格对照“铁一般”标准,筑牢过硬检察队伍基石

  进一步抓党建促队建。狠抓意识形态工作,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化党组书记抓党建、融入式党建等机制,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创新“行动支部+”工作法,先后围绕抗疫志愿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成立行动党支部,建立党建惠企机制,全面深化党建在检察工作中的引领作用。持续发挥党建品牌效应,全年共有50批400余人次来院参观党建文化阵地。

  进一步抓纪律转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150余人次,及时监督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继续保持队伍风清气正良好形象。升级完善司法办案监督平台,创新“嵌入式”监督模式的做法被最高检肯定。坚决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做好相关事项记录报告工作,全院共向上级检察机关、区委、区政法委请示报告各类事项97件次。开展专项督察5次,及时防控廉政风险,全院连续多年保持办案零事故、干警零违纪、重大负面涉检舆情零发生。

  进一步抓人才打基础。坚持“人才强检”战略,通过管理赋能、比学赶超,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能。深入开展业务沙龙、检察课堂、互派挂职、实战练兵等工作,先后选派6名干警与省、市院、区行政机关跨部门开展互培互挂,集中示范区教培资源优势联合打造“示范区大课堂”,先后开展案例汇报论辩实训、民法典解读等系列活动。整合检察系统和地方8类人员信息库数据4000余条,自主研发“政小智”政工辅助管理平台,推动政治工作核心业务和普通事务相分离,为检察人员量身定制素能提升“路线图”,被市院推广。全院先后有6名干警在最高检、省检察院做经验交流、演说展示,1名干警作为特邀精英人才参加上海市检察系统案例演说,3人入选市检察机关东吴讲师团。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持续向上发展,整体工作继续保持全市前列,全院先后有34个集体、144人次获得区级以上表彰,近四年在先后荣获第六届全国先进、集体一等功的基础上,今年成功蝉联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并作为全国3180家基层院代表之一在最高检表彰大会现场作经验介绍。区委还专门发文《关于在全区开展向区检察院学习的决定》,让我们备受鼓舞,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吴江检察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吴江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工作仍需加强,特别是在如何满足群众更高需求上还需深入探索;二是在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刚性方面还需积极作为;三是转变司法理念、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上还需深化;四是检察队伍业务水平与新发展格局要求还不相适应,人才“高原”不明显、“高峰”缺乏;等等。接下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推动解决落实。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牢牢把握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服从服务顺应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平安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以更积极的姿态护航发展大局。主动对接上海、融入上海,深入推进“C位长安”建设、检察一体化协作,在检察公共服务、检察惠企、平安示范区协同治理等方面加速推动同城化发展。围绕服务“六稳”“六保”,对涉企、涉众金融等犯罪开展风险预判,深入探索涉罪企业刑事合规考察机制,试点打造服务民营企业检察大数据平台。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更大力度服务保障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以更多元的手段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区域社会治理,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吴江建设,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办好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群众身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积极打造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吴江样本,提高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和获得感。完善案件当事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深化多领域检察公开听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注重发挥检察建议、风险研判报告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助手。

  三是以更担当的精神夯实四大检察。做强刑事检察,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运用不起诉决定权、认罪认罚从宽机制,推动社会法治观念进步。探索建立非法证据排除通报制度,构建刚性法律监督体系。做大民事检察监督,深化民法典在实践办案中的应用,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做实行政检察监督,持续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做优公益诉讼检察,推进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以检察监督推动严格执法、规范用权。

  四是以更严格的标准锤炼过硬队伍。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活动,持续狠抓纪律作风建设,集中查纠队伍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青年人才激励和培养机制,大力培养各条线业务领军者,打造吴江检察人才高地。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为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筑牢根基。

  编辑: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