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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2022-05-27 14:19:00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最高检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和吴江打造“创新湖区”、建设“乐居之城”目标,依法全面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为吴江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把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全力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以吴江被纳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契机,深化检察一体化协作,护航吴江当好“‘C位’中的‘C位’”。与青浦区、嘉善县检察院签订一体化发展《备忘录》,在服务区域营商环境、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打造“七张检察一体化名片”,并联合启动刑事执行跨区域检察监督协同发展、太浦河流域生态资源公益诉讼等四个子项目。我院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请假难问题,在综合考虑就学就业、生产经营等实际需求的情况下,率先联合区司法局探索示范区内社区矫正执法司法一体化机制,放宽请假标准,继而推动长三角四省市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吴江会签《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参阅。同时,还联合开展青吴嘉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太浦河流域污染现场检测、长三角地区酒驾刑事司法政策研讨等工作,积极参与服务保障进博会“七色”先锋队,并在汾湖设立青吴嘉普法检察驿站,面向三地精准普法。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两个清零”、“打财断血”、“破网打伞”等部署,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办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沟通协调机制的意见》。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套路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40人,提起公诉8件39人,法院判决6件19人,其中办理的李玉官等人恶势力集团案件,法、检“两长”公开出庭,被告人当庭认罪,办案效果良好。注重典型案例挖掘、培养,办理的张国响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上报作为最高检“套路贷”备选典型案例,并在最高检“套路贷”案件庭审观摩培训班作经验交流。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提出补充侦查建议40条,严把黑恶势力性质认定标准,对4起不符合恶势力标准的案件依法不予认定。向纪检监察机关、扫黑办、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保护伞”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20件。在扫黑除恶工作中,3名干警分别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专家人才库、被省检察院公示记个人二等功、获评苏州市先进个人。

  全面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结合落实我院服务民营企业“八项举措”,进一步与台资企业、民营科技创新企业分布较为集中的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非公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协作意见,加强“检企对话”,问需问难,精准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起诉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企业权益案件13件40人。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司法风险容错机制,对涉案民营企业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办理的一起民营企业负责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依法为其变更强制措施后,企业生产重回正轨,该案被推荐申报全国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指导性案例。再如办理的某企业5名公司高管涉嫌职务侵占案,经审查认定其行为属于违反公司财务规定,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把保稳定作为检察工作基础,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注重“求极致”。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355件2028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1015件1420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71件3305人,提起公诉2063件2835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05人,不起诉304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提前介入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案件6件、非留置案件4件,经审查后决定逮捕6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7件7人。围绕群众切身利益,起诉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32件56人。依法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制售假药系列案件,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7人,结合办案撰写上报情况反映,获高层重视,推动相关医药领域立法。引导干警深挖犯罪根源,在工程建设、酒店管理等领域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撰写问题分析20余篇,获各级领导批示5次。

  提升矛盾化解工作“亲民指数”。

  不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实现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共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363件,办理检调对接案件20件,调解金额141.5万元。积极运用掌上司法救助系统,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人群主动开展精准帮扶,共办理司法救助39件,发放救助金30.1万元。创新随机邀请信访人亲友、邻居等参与涉检信访案件公开评议,发动群众做群众工作,推动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织密未成年人检察“保护网”。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嫌疑人62人,提起公诉69件86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慎捕、慎诉,未成年人不捕率39.22%,不起诉率26.76%;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36件50人。结合办理的“精神病母亲杀子案”,联合相关单位探索困境流动儿童联动救助“吴江模式”,相关做法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2019年“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事)例、省检察院“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案例演说会。办理的“救助被气枪击中头部6岁男童案”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刊发。结合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与部分中小学联合推进新时代法治校园共建,包括检察长在内的9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反校园欺凌等活动。联合区妇联持续推进“女童保护”项目,将儿童防性侵课程纳入小学必修课,全年开课120次,惠及学生9000余名。与团区委共同打造的“大爱吴江”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综合保护项目获团市委表彰。

  三、把促公正作为检察监督目标,提升执法司法文明度

  着力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能力。结合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过程的监督,推动规范执法、公正司法。共监督立案7件28人,追捕、追诉漏犯、漏罪成效显著,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4件,督促收监4人,纠正违法、刑事抗诉工作提升明显。配合法院打赢“执行难”攻坚战,持续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强化内部沟通协调,成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7件;依法做好特赦检察工作,10名社区服刑罪犯被依法特赦。

  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16件,经审查后,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1件,法院采纳43件,办理执行监督并被采纳32件。聚焦民间借贷纠纷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监督虚假诉讼案件45件,涉案金额8795万元。结合落实国务院“要解决好农民工欠薪问题”部署,针对超龄劳动者法律保护能力较弱导致维权难问题,通过支持起诉帮助23名超龄劳动者讨回薪资78万余元。综合运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放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依法行政。监督一起违章建筑拆除中因原告捏造事实虚假诉讼致公共利益受损案件,法院再审判决撤销原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有效维护政府形象。

  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结合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以员额检察官为核心的办案组织建设,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检察权的运行。结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案件,积极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提高司法效率。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区司法局会签《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配套制度的实施细则》,建立值班律师制度,一年来共对205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达65.2%。加强与法院的分工负责、监督配合,推行确定型量刑建议,不断提升量刑建议工作的精准度、采纳率和实效性,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3.3%。

  四、把护公益融入检察职责使命,推动各类主体规范运行

  聚焦守护“4+1”重点领域。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4+1”重点领域,与相关行政机关完善协作机制,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履职力度。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9件,将诉前程序作为常态化机制,推动公益保护在诉前实现。在办理南庄荡等围湖造地案中,通过走访约谈、现场勘查、卫星云图比对、跟踪落实等方式,推动当地政府开展整治行动,促使500余亩省级保护湖泊得到关注治理。坚决维护英雄烈士合法权益,针对网络发帖损害因救人牺牲的吴江消防战士刘磊名誉案,我院干警驱车往返2600余公里赴刘磊烈士湖南老家协助调查取证,由市检察院提起的该起全市首例保护英烈民事公益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侵权人魏义涛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

  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围绕201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等”字规定,在最高检统一部署下,在“4+1”重点领域之外进行积极稳妥探索。通过对近三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深入排查,挖掘办案线索,共办理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5件。例如针对区政协委员关于加强古桥保护的提案,对全区30余座古桥进行现场调查取证,针对发现的水管跨桥铺设、靠桥违章搭建等问题,分别向相关部门发放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多次开展专项行动,完善古桥保护措施。聚焦民生热点,针对发现吴江某商场违规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改成商铺出租问题,联合区应急管理局督促商场拆除违规商铺45家,整改消防设施不完善问题6处,有效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在创新公益诉讼机制上打造“吴江样本”。依托区网格综合治理两大平台,分别嵌入检察监督模块,借助网格平台海量信息,在全省率先打造公益诉讼网格指挥中心,同时升级完善案件线索智能推送功能,破解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题,该中心分别获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苏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徐美健等领导肯定。借助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快速检验实验室和巡回工作站”,利用空气、水、土壤、噪音、食药等五大类快速检测技术,先后开展湿地修复土壤检测、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检测、工厂废气排放质量检测等工作,为提起公益诉讼提供证据支持。

  五、把强队伍作为检察立身之本,扎实推进“四化建设”

  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目标,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围绕落实“革命化”要求,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党组书记抓党建机制,引导干警自觉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院作为苏州20家单位之一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持续加强内外监督。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继续保持队伍风清气正良好形象。坚决落实防止过问、干预或插手案件的“三个规定”,认真做好过问案件的填报记录工作,及时防控廉政风险,全院继续保持无重大负面涉检舆情、干警零违纪。继续升级完善本院司法办案监督平台,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今年2名干警先后被最高检借调参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升级研发工作,获最高检表扬。坚持常态化开展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向区政协情况通报和代表委员联络等工作,主动邀请人民评议员监督评议案件12件,公开法律文书2253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670条,以公开促公正。

  持续推进能力建设。坚持“人才强检”战略不动摇,突出专业化方向,深化文化育检,通过开展检察课堂、业务沙龙、选派挂职、实战练兵等方式全面提升检察官业务水平。完善检察人才跨省交流机制,选派1名中层干部参与对口援疆工作,联合青浦、嘉善检察机关建立《青吴嘉检察机关青年工作合作交流方案》,在公诉辩论赛、主题党课PLUS演讲演说会等方面重点开展交流合作。坚持领导带头办案,一年来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9件。顺利完成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4个部门精简至8个。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我院各项工作持续向上发展,检察整体工作近几年已多次名列苏州第一,全院先后有39个集体、125名个人获得区级以上表彰,荣获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等称号,未检办案组获评“2019年度苏州市检察机关十佳办案团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吴江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在服务吴江高质量发展中的检察贡献度有待增强,在聚焦发展难题、输出检察产品上的贡献还不突出;围绕新形势下群众关切,依托司法办案推动源头治理的力度还有待加强;结合落实“全面、平衡、充分”发展要求,做强检察监督主业力度还有待加大;检察队伍司法理念、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努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将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委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坚决服从服务顺应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吴江“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多检察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全力护航区域发展,提升检察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示范区检察一体化协作,在服务区域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探索力度。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服务着力点和切入点,通过检察建议、调研分析、情况反映等方式,对涉众、涉企和涉金融犯罪开展风险预判,参与社会治理和行业治乱。完善“检察进网格”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网格化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完善以案释法、强化普法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推进犯罪全领域预防。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办案为根本抓手,围绕群众关切加大办案力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建设平安吴江。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继续推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提升不起诉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适用的社会效果,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

  三是持续深化各项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决贯彻落实“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一系列与检察工作直接相关的重大任务,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工作,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突出需求导向、实用导向,结合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效率,落实降低“案-件比”等要求,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聚焦综合素能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发挥党建引领,切实增强全院干警的政治觉悟和群众工作能力。继续深化检察文化建设,丰富教培载体和形式,完善中层干部和青年干警培养制度,激励干警强化新形势新担当新作为。进一步完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落实“三个规定”,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开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决议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法治权威,促进司法公正,为谱写新时代吴江发展新篇章贡献新力量!

  编辑: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