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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同区司法局共同回访企业
2023-11-28 15:50:00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16日,吴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同区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回访了已经解除社区矫正的杨某。

  杨某曾因犯串通投标罪被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后在吴江区松陵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作为苏州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在社区矫正期间,因公司安排的洽谈业务较多,需经常请假外出,由于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三个月内为严管对象,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管理较为严格。区检察院在对社区矫正工作检察过程中了解了这一情况,遂同区社区矫正中心及松陵司法所进行了沟通协调,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销假管理细则》等规定,通过走访杨某所在企业,了解企业经营发展状况,为杨某开通了“绿色请假通道”,并由松陵司法所对其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开展个别化教育。杨某在社区矫正期间请假外出,为公司签订合同订单达人民币1.2亿余元。今年6月份,其所在公司已经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即将在深交所科创板上市。

  2023年4月杨某顺利解除社区矫正,回归社会。在回访杨某的过程中,杨某向检察官介绍了公司的运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的前景。在座谈中,杨某也多次称赞吴江的营商环境非常好,为企业的发展解决了后顾之忧,也对检察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在其社区矫正期间的关心和帮助表示了感谢。

  编辑:戚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