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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院和我院联合救助困境未成年人获赠锦旗
2020-01-14 09:52:00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江苏省院和我院对两名困境未成年人进行联合救助。2020年1月10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郑宇副主任一行二人在苏州市院第九检察部程武雄主任、钱丽红副主任的陪同下,到我院对潘皖豫、潘瑾雯发放救助金,救助金额共计人民币5万元。申请人潘皖豫、潘瑾雯的母亲汪丽君代领了救助金,她紧握承办人的手,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将写有“秉公执法维民意,困难之时伸援手”的锦旗交至郑宇副主任手中,对检察机关开展联合救助表示感谢。

  2019年8月27日晚上,犯罪嫌疑人潘永生在苏州市吴江区震泽新东南科技厂宿舍108号房间内因琐事与其子潘景超发生争吵,后持刀刺戳潘景超胸部、背部,致潘景超死亡。该案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是亲生父子关系,因一时冲动酿成惨剧,留下孤儿寡母艰难维持生计。被害人儿子潘皖豫年仅6岁,女儿潘瑾雯年仅2岁,家庭没有经济收入,成为困境儿童。

  我院掌握上述情况后,迅速开展救助工作,但考虑到自身救助金额有限,立即向上级院汇报争取支持,江苏省院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决定和吴江区院进行联合救助。经过各方努力,检察机关最终为申请人潘皖豫、潘瑾雯争取到5万元的救助金。

  救助金发放当日,两院承办人宣布了救助决定,办理了放款手续,并将5万元救助金送到申请人母亲汪丽君手中。汪丽君一再向检察机关表达谢意,潘皖豫小朋友年纪虽小但很懂事,向检察官鞠躬致谢,天真的笑容又回到他稚嫩的脸上。该案的办理,不仅解决了申请人家庭的燃眉之急,也宽慰了他们的心理创伤,让他们感受到了来自司法机关的温暖。吴江电视台报道了该案,进行了一次普法宣传,树立了检察机关扶危济贫、帮助困境未成年人的良好形象。

  

  编辑: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