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申诉复查,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羁押必要性审查;负责监督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活动;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本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移送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成员:唐晓军、许雪卫、肖凤、王鹏、张舒晓
联系方式:0512-6342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