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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诈团伙隐藏在连锁公司背后
2024-10-30 10:15:00  来源:《检察日报》

  在海外设立六家公司,成员300余人,部门齐全、管理规范、奖惩明晰……谁能想到,如此庞大的连锁公司,真实面貌竟是一个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该诈骗集团共有对公账户80余个,个人账户133个,涉案资金34亿余元,被害人遍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河南省西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截至目前,该诈骗集团中的242名被告人中已有241人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目前,该案另一名主犯余某已被提起公诉,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成立六家公司实施跨境电诈

  2018年6月,以开办赌场为生的余某、章某笼络社会闲散人员,来到柬埔寨西哈努克一工业园区,成立了永兴娱乐公司,通过搭建网络赌博平台实施诈骗活动。为逃避打击,该公司先后被更名为永旺公司、巨星公司。

  为扩大业务,2019年3月,二人又成立天将公司、盛世公司、鸿晟公司、鸿顺公司、鸿运公司,这五家公司与巨星公司共同组成了余某口中的“六大金刚”。余某负责诈骗集团的整体工作,六家公司各设一名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公司之间联系密切,经常相互交流“经验”。

  各个公司常设前台、后台、财务、行政、人事、技术等部门。前台主管之下特别设立“炒群组”和“客服组”。“客服组”负责招揽业务人员;“炒群组”则负责拉被害人加入群聊,通过虚构中奖、打感情牌等方式引诱国内被害人在App上投注。

  被害人投注后,公司通过后台控制被害人能否“获奖”。赌注达到数十万元后,公司会虚构“平台出现故障”等原因,让被害人无法提现,最终将赌注收入囊中,并通过专业洗钱团队洗白、转移赃款。

  引导侦查挖出跨境电诈团伙

  2022年9月,西峡县公安局在核查境外人员时,发现该县居民周某理与滞留在金三角地区的涉诈人员周某良等人曾在柬埔寨同一诈骗窝点工作过。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侦查后,发现周某理、周某良等人所在的涉诈窝点人数众多,涉嫌集团犯罪,遂于同年9月22日立案侦查。2022年底至2023年4月,公安机关陆续对周某理等30余人立案侦查,并分别移送至西峡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时,西峡县检察院检察官敏锐地发现,嫌疑人所在的诈骗团伙分工明确、层级分明,诈骗手段相同、老板相同,很可能是一个跨境电信网络诈骗集团。

  2023年5月,西峡县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针对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前期取证困难的问题,检察机关提出取证意见,明确取证重点:一是查清犯罪集团的人数、组织架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按照“一公司一案”分案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二是查明每一名嫌疑人在犯罪集团中的层级、职务、作用、参与诈骗时间以及非法获利情况;三是通过公安部反诈平台调取全国所有被害人的报案记录,结合诈骗集团所用的对公账户,确定诈骗数额;四是通过分析资金流,查明诈骗资金去向,深挖洗钱犯罪线索,提前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尽最大可能挽回被害人损失。

  公安机关全面采纳了上述意见,经审讯到案人员,最终侦查出以余某、章某为首的特大犯罪集团长期盘踞于柬埔寨、菲律宾,成立六家公司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该案涉案资金34亿余元,犯罪嫌疑人300余名。

  宽严相济,嫌疑人罚当其罪

  在办案之初,西峡县检察院就确定了“一个诈骗公司一个办案团队”的办案思路,由一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带领一个办案团队,集中审查一个公司的犯罪情况。为了达到案件办理的最佳效果,该院多次召集公安机关、法院召开案件推进会,统一全案批准逮捕标准、起诉条件、量刑标准等。

  在审查批捕阶段,西峡县检察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参与时间短、非法获利少、主动退赃退赔、自愿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小的7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主观明知、未实际参与诈骗的3名犯罪嫌疑人,该院建议公安机关不予移送审查起诉;对于参与时间短、非法获利少、犯罪层级低、全部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29名犯罪嫌疑人,因其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该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针对13名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系未成年人的情况,检察机关依法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将其与成年犯罪嫌疑人分案处理,并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由于这13名未成年人参与时间长、非法获利多,主观恶性较大,该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2023年1月至今年8月,西峡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陆续对241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主犯章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20万元。职级在总监以下的被告人被认定为从犯,其中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至20万元;1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5万元至10万元;5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3万元至5万元;90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3万元;81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并处罚金1万元至3万元。

  一审判决后,西峡县检察院对法院未采纳量刑建议的判决重点进行审查,针对法院事实认定错误、量刑情节认定错误和量刑不当的,向法院提出抗诉3案3人。今年9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对3人进行改判。

  因诈骗集团的“头号人物”余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西峡县检察院将其移送至南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9月,南阳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余某提起公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戚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