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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公司主管长期盗卖游戏货币,离职后仍不收手
2024-03-28 10:59: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潘志凡 邱恒元)玩家在游戏充值后,虽然获得了游戏货币,却没有得到充值奖励,也没有充值记录,而游戏公司也未收到充值的钱。那这些游戏货币从何而来,钱又去了何处?经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对被告人周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

  2014年7月,周某入职某游戏公司从事游戏研发工作,是某游戏项目组的负责人。2019年4月,他在与玩家互动交流时得知,有些玩家希望能在大额充值时获取折扣。作为项目负责人,周某的后台账号拥有直接向玩家发放游戏货币“钻石”(下称“钻石”)和充值奖励道具的权限。该权限本来用于内部测试或给玩家补发奖励,但此时周某因手上有项目需要投资,就想以折扣价向玩家售卖“钻石”,以此来获取资金。

  接到订单后,周某利用公司后台找到玩家账号,直接将“钻石”和奖励道具添加到玩家账号中。由于这是通过周某账号进行的“非官方充值”,所以公司后台没有玩家的充值记录。

  2022年3月,周某从游戏公司离职。由于公司没有第一时间取消周某的账号权限,他就自己在家登录后台,窃取“钻石”出售给玩家,甚至在账号被回收后,他还通过登录同事账号继续实施违法行为。

  2023年3月,一名玩家因没有收到充值奖励的稀有道具,联系游戏客服进行申诉,游戏公司在查询后台充值记录后,这才发现了周某的违法行为。同年5月,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经查,2019年4月至2023年3月,周某通过贩卖“钻石”共非法获利200万余元。

  案件移送徐汇区检察院后,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周某在案涉游戏公司就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钻石”以低于官方售价的折扣价出售给游戏玩家,在离职后擅自使用后台账号窃取“钻石”并出售,涉嫌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经过释法说理,周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由其家属向游戏公司进行退赔,获得了游戏公司谅解。

  2023年10月,徐汇区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盗窃罪对周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注意到案涉游戏公司在长达4年里都未能及时发现周某在职时和离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反映出公司在员工账号权限、后台游戏数据审核等内部监管机制方面存在漏洞,有待完善。而玩家及时反映游戏运营中的问题,也有助于更高效地发现和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经过充分调研,2023年12月,徐汇区检察院向案涉游戏公司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提升员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意识,并通过建章立制来规范员工账号管理、后台数据排查和内部权限审查,加强公司内部监管力度,同时畅通与玩家的交流渠道,健全公司事后补救措施,以有效减少公司损失。此外,检察官还通过进企宣讲等形式,持续提供法治宣传等司法服务。

  收到检察建议后,案涉游戏公司积极进行内部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编辑:戚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