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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检察长对检察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明确三方面要求
2020-12-28 14:22:00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在全省检察机关“融党建”工作论坛上,刘华检察长对正确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推进检察机关“融党建”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

  一要强化“三个自觉”。强化政治自觉,关键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强化法治自觉,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的主导价值认同;强化检察自觉,在检察办案中既要做好依法审查、提出公诉上半篇文章,也要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提出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等下半篇文章。

  二要建立“评价标准”。看有没有把党建工作放在统领地位;有没有将促进业务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目标;有没有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两个高质量发展”。

  三要健全“四项机制”。重点探索建立“压责任”的机制、强支部的机制、提能力的机制、保落实的机制。聚焦“三个自觉”和解决检察工作短板不足,实事求是安排党建活动和业务工作,不盲目追求数量,关键看综合评价,看是否对业务工作有促进带动作用。

  编辑: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