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省院相继印发《通知》,要求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省院要求,要围绕总书记强调的生态文明建设、民营经济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点,明确责任,强化督导、确保落实。
一要更大力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贯彻长江十年禁捕计划,完善线索发现、评估机制,坚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切实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协作机制,做好长江、大运河、太湖保护等公益诉讼工作。
二要更大力度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重要使命,落实司法政策新理念新要求,落实好省院“25”条,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融会贯通,推动形成多元化保护格局。
三要更大力度维护安全稳定。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持抓好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行动。
基层检察院要抓落实、抓重点,坚持系统化思维,提升全局性站位,结合贯彻江苏检察“十四五”规划,将上级要求细化、实化、本土化,确保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