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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1600万“隐匿资产”赔给受害人
2022-07-25 15:00:00  来源:《苏州日报》

  苏报讯(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王梦轩 史莹璁)如何为群众追赃挽损,一直是检察机关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重头戏”。日前,吴中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李万三(化名)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

  早在2009年7月,李万三就被聘任为苏州某投资公司负责人,除他之外,公司还有1名会计。而这个仅有两个人的公司却对外出售各类理财产品。据了解,正规理财产品年利率普遍在5%以下,而这家投资公司的“产品”动辄就是10%以上的收益,有的甚至高达35%。而正是这奇高的收益率,吸引了众多投资人纷纷投资。

  李万三向身边的乡亲、朋友推销自己的“理财产品”,还宣称总公司是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有很多实体农业公司,不但支持革命老区的脐橙基地,还有万吨保鲜库等。也正是因为这些幌子,吸引了众多投资人的目光。

  刚开始,李万三所在的这家投资公司出售的理财产品,确实能按照承诺进行相应兑付,也因此积攒了一定的“口碑”,不少人慕名而来,甚至还曾出现产品“一票难求”的情况。但事实上,李万三抽取5%至7%的“投资额”作为运营费用后,其他资金均上交至所谓的总公司,至于总公司究竟是如何“理财”的,他也搞不清楚。

  2018年7月,总公司因为资金链断裂,出现兑付困难的情况,投资人无法收回本息,苏州某投资公司也因此东窗事发,投资人陆续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1月19日,公安机关以李万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吴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过程中,吴中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发现,苏州某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亿余元,在利息抵本金之后,尚未归还的金额有8400余万元。

  如何尽可能帮他们挽回损失成为摆在职能部门面前最重要的工作。但是,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李万三名下仅有几套门面房,而且早已被其他法院查封,现在已没有可退还的财产,追赃挽损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据一名集资参与人反映,李万三以前一直说自己赚了很多钱,还购置了几套别墅。得知这个消息后,办案检察官立即与侦查人员联系,经向住建部门查询,并未查询到相关信息。而另一边,那位集资参与人却斩钉截铁地表示李万三购买了别墅,并提供了房子的照片。结合“签合同-网签-产权登记”的购房流程,办案检察官突然想到还有一种可能,“是不是别墅确实买了,但仅签了合同,而未办理产权登记。”

  由于该楼盘早已售罄,办案检察官经过几番周折联系上了当时的开发商,并在开发商公司的档案室里找到了当时李万三签下的购房合同。合同显示,李万三曾在该处全款购买别墅2套,刷卡1600余万元,而付款所使用的银行卡,正是集资参与人款项汇向的那张银行卡。

  确定了还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办案检察官总算舒了一口气,但是房子没有办理产权登记,随时存在被交易的风险。于是,办案人员迅速前往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处,为这两套房产办理了协助查封手续,“锁定”潜在交易。之后,这两套房产的拍卖价款将赔付给相关的集资参与人。

  办案检察官表示:“绝不容许因犯罪而得利,是我们办案一直遵循的理念。追赃挽损是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最棘手的难题,也是老百姓最关切的问题。要通过我们的深度履职、能动司法,最大限度地帮助他们挽回损失,这也是对我们办案人员内心的慰藉。”

  编辑: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