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当天,由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太浦河边开庭。这个没有围墙的庭审,吸引了案发地众多村民前来旁听。
“三月螺,赛过鹅”。高某等人盯上了太浦河里的野生螺蛳,共同出资雇用工人,使用禁用工具底拖网,非法捕捞螺蛳1400余公斤。民警当场查获,螺蛳被放生于太浦河水域。
“底拖网通过船的动力主动拖曳,主要捕捞底层螺、贝、蚬、虾等,同时捕入一些游泳能力较弱的小型鱼类、幼鱼等,对捕捞对象的选择性差,捕捞强度大,对幼鱼资源及底栖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不利于渔业资源保护,亦会影响水质及生态环境。”承办检察官在现场科普了底拖网捕捞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7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愿意缴纳生态损害赔偿费用。该案将择期宣判。
近年来,吴江区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立“检护青绿”专业化办案团队,2023年以来,移送公益诉讼监督线索21件,发出诉前公告1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办理的案件中,1件被评为省级以上典型案例,1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环境资源犯罪检察人才库。
同时该团队积极开展检察听证会、巡回法庭等活动,以案为媒走进乡间社区、走到江岸湖边,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的庄严,提升环境保护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观念转化为行动自觉,从而产生“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赵丹 周欣桐